香港优才计划

       香港优秀人才入境计划(简称优才计划)是香港政府于2006年推出的一项设有配额的打分制的移民吸纳计划,旨在吸引新入境而不具有进入香港和在香港逗留权利的高技术人才或优才来港定居,以提升香港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获批准的申请人不需要先获得香港的工作机会就可以来香港定居。获批准的申请人可带配偶及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的子女来港生活和定居,并且配偶可以在香港工作。优才计划是一个移民项目,香港希望这批人能最终在香港定居下来。

一、基本资格:

1.国籍:不得为阿富汗、古巴、老挝、朝鲜、尼泊尔、越南

2.年龄:18岁或以上

3.经济能力:证明居港期间,能自行负担自己和受养人的生活和住宿,不需要公共援助

4.良好品行:不得有任何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的刑事罪行记录或不良入境记录。

5.语言能力:良好中文(粤语或普通话)或英文的书写及口语能力

6.基本学历:一般要求为具备由认可大学或高等教育院校颁授的大学学位。在特殊情况下,能附以证明文件的良好技术资历、可证明的专业能力或经验及成就亦可获考虑。

二、计分制度:

1.成就计分制

本计划亦为具备超凡才能或技术并拥有杰出成就的个别人士,提供另一套申请来港的计分制度。这类别的申请人可选择以「成就计分制」接受评核。此计分制的要求极高。申请人如被视作符合下段所述此计分制所列的其中一项要求,可获取2 4 5分,不符合者则不会获得分数,而不能取得分数的申请人,其申请会即时被拒絶。

如符合下述要求,可依此计分制获取分数:

①申请人曾获得杰出成就奖(例如奥运奖牌、诺贝尔奖、国家/国际奖项);

②申请人可以证明其工作得到同行业肯定,或对其界别的发展有重大贡献(例如获业内颁发终生成就奖)。

2.综合计分制

根据一个评分细则对自己打分,获得分数,一般而言分数越高越容易在短时间内获批,但是这个不绝对,也会考虑教育、专业背景、工作经历、是否适合香港等综合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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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有由国际认可的著名院校颁授的学士或以上程度学位的申请人,如要获取该额外分数,有关院校须为由Q S、上海交通大学、泰晤士高等教育及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发表的四个全球大学排名表之一的前1 0 0所大学/院校,或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的全国文科大学排行榜的前3 0所学院。入境事务处亦可能就未有列入上述排名表的特定行业著名院校所颁授的资格,咨询相关专家或专业团体的意见。

2:如要以拥有不少于两年的国际工作经验获取额外分数,有关国际工作经验须为申请人在原居国家/地区以外取得的相当于学位程度或专家水平的工作经验。

3:如申请人拟循人才清单的得分范畴获取额外分数,必须提供证明文件令香港特区政府信纳其符合人才清单内相关专业的规格。入境处亦可能就个别申请是否符合人才清单内相关专业的规格,咨询相关政府机关/专业团体的意见。

4:相关得分安排亦适用于根据缔结当地有效的法律缔结的民事伴侣关系,而该身份是缔结当地机关合法和官方承认的。

三、甄选程序

甄选程序会定期进行,为申请人分配名额。在每次甄选程序中,同时符合「基本资格」并在「综合计分制」下累计得分达到最低及格分数的申请,及符合「基本资格」并在「成就计分制」下获得分数的申请,依总得分排列名次后,得分较高的申请将获提选作进一步评核。

入境事务处处长(下简称「入境处处长」)可就如何根据本计划评核、评分及分配名额征询「输入优秀人才及专才谘询委员会」(下简称「谘询委员会」)的意见。谘询委员会将考虑香港的社会经济需要、各申请人所属界别及其他相关因素,向入境处处长建议如何分配每次甄选程序中的名额。达到最低及格分数或得分较高的申请人不一定获分配名额。由于甄选程序需时,除非入境处向有关申请人发出申请被拒絶的通知,否则申请人可视其申请为正在办理中。

四、获发签证/进入许可

原则上批准在甄选程序中获分配名额的申请人将获发一封“原则上批准通知书”,在接获该函件后,有关申请人须亲自前来香港出席会面,并出示其在申请期间递交的所有文件的正本,以便入境处查证。申请人可以访客身份来港出席上述会面。获发“原则上批准通知书”,并不保证申请人最终可循本计划获准入境香港或逗留香港。

获签发入境签证/进入许可在入境处查证所有文件而且各相关申请程序均完成后,申请人将会根据本计划获发逗留香港的签证/进入许可(以「电子签证」形式签发)。

五、香港优才续签

其实香港优才续签并不复杂,第一次可以办理3年的逗留签证。接着是3年逗留签证快到期前一个月办理,在符合香港的《入境条例》的条件下,向入境处申请续签,提交证明文件,通过后可以获得3年逗留签证。然后在3年逗留签证快到期前一个月或者居住已经满7年时,可以向入境处申请香港永久居留权,提交证明文件,成为香港永居居民。

通过综合计分制获批优才,新政策下首次获签有效期由2年改为3年,逗留模式为“3+3+2”。但如果你特别优秀,也可获得一次性5年的续签,即“3+5”模式。

通过成就计分制获批优才,一般首次入境就可以获批在港逗留8年。如果需要延期逗留,申请人提交证明可以独立负担本人和受养人在港居住生活的文件就可以申请了。